南疆特色农产品深加工兵团重点实验室是兵团南疆特色农产品深加工的科研共享平台,为加强科研管理,保证科研项目完成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各级科研课题(国家级、省部级、横向联合课题、委托课题及自选课题)均需报实验室备案,纳入实验室科研管理计划。
二、实验室鼓励科研人员通过多种途径积极申报与承担国家各级科研项目,鼓励承担委托课题,鼓励与兄弟院校、科研机构、生产单位开展合作项目研究,承担企业生产和产品开发中提出的基础和应用技术研究课题,协助企业攻克成果转化过程中的关键技术问题。
三、项目申报应根据国家、自治区、兵团实际需要,围绕本实验室发展方向,突出重点,务必凸现实验室各学科特色与优势。
四、研究人员必须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严肃的科研作风,认真对待研究工作,做好原始记录与数据保存等工作,保证科研成果的真实性与可靠性。论证报告、研究进展、实验数据、实验材料等在成果未公开发表前,知识产权属实验室所有,个人不得随意公开。
五、项目负责人每年年初需将项目年度研究实施方案交实验室备案,年终及时进行科研工作总结并将研究总结交实验室,以便汇总。
六、研究任务完成后,应及时按要求提交项目工作总结、技术总结、研究论文、检测报告、原始数据等文件,配合相关部门审查、鉴定或验收。
七、实验室管理部门每年定期对研究项目进行检查,及时了解项目进展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积极协助解决,督促学术团队按计划高质量完成科研任务。
八、实验室年终在各项目工作总结的基础上,完成实验室年度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