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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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疆特色农产品深加工兵团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章程
2011-11-21 17:50  

一、学术委员会是实验室的学术领导机构。

二、学术委员会的职能是审议并决定实验室的研究方向与主要内容、发展规划与近期目标,评议研究成果并向有关部门推荐优秀成果和优秀研究人员,审批实验室的工作总结及年度报告,监督课题经费使用。

三、学术委员会由不少于9人组成。学术委员会成员由实验室主任推荐、报学校聘任。校外专家人数不得少于2/3,学术委员会委员中要有一定数量的中青年专家,学术委员会实行聘任制,每届任期四年,秘书由本届主任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会议通过。

四、每年举行一次学术委员会全体会议,听取学术委员会主任和实验室主任的工作报告,学术委员会主任应提前通报会议的内容。

五、为充分发扬民主,学术委员会的决议须经半数以上委员出席的会议上的三分之二委员通过方为有效。

六、学术委员会闭会期间,由主任委员会同学术委员会秘书处理日常事务。学术委员会主任在必要时可临时召集会议。学术委员会主任根据工作需要约请部分学术委员会成员商讨具体工作。

七、实验室主任应定期向学术委员会成员报送实验室工作简报和学术研究简报,使学术委员会成员及时了解和掌握实验室工作情况。

八、学术委员会对实验室的研究成果及时组织通讯评审,对其中重大的研究成果,必要时可组织专门会议进行评审;学术委员会在评审成果过程中应注意发现和培养优秀的学术人才,特别是优秀的中青年学术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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